政府採購業務

專業政府採購爭議處理

 政府採購法自民國88年施行以來,國內相關之採購法令、採購契約範本不斷進行修正與改革,最高行政法院亦針對政府採購法令作成諸多決議(如: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一)、103年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102年11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等),再再影響政府採購實務上之運作,對於機關與廠商之權利義務均有重大影響。在過去十餘年間,本所秉持誠信、專業及多年經驗與實績協助政府部門辦理政府採購業務,接受政府機關或廠商委任,協助處理政府機關招標文件之撰擬,或協助廠商準備投標資料或評估招標文件並提供建議,乃至於處理後續決標、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行政訴訟等事項,以及簽約後民事履約爭議等事件,包括調解、仲裁及民事訴訟。透過長期、專業提供完整且跨領域之法律服務,並就辦理大規模、長期程、高複雜性及技術層面廣泛的政府採購契約及公共建設案件累積深厚之經驗,本所多年來先後榮獲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100年法律服務績優獎、國防部績優律師第一、二名,2015年國防部協助採購績優律師等殊榮, 顯示本所在政府採購與公共工程領域之專業法律服務獲得高度肯定。

實務與學術上之實踐

 本所主持律師除身律師職務外,並擔任國內知名公私立大學法律系及研究所之教授及國家公務人員訓練、新進律師司法人員訓練之講座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政府採購研究中心主任,長期與學術界及實務界緊密結合,積極主辦及參與國內外相關學術研討會,以期及時掌握採購法制學術發展最新趨勢及各國相關法令及實務動態,不斷提昇本所專業知識與能力,本所持續發表之著作及法律見解持續引領政府採購法之政策與實務見解, 為工程會及法院審判之重要參考文獻。

專業豐富處理經驗

 本所處理之政府契約諮詢、訴訟、仲裁及調解案件,已高達數千件。本於處理爭議案件之豐富經驗,本所亦因此得以妥善、完整及具體規劃標案處理、採購程序及合約之執行及管理,深獲當事人之信賴與肯定。